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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9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口水包围法庭
8月28日,北京,李家法律顾问兰和现身。
  有必要用悲情去煽动社会情绪,要挟司法”。  

  而田参军的回应是,决定不回答兰和对他的喊话提问。“尽管如此,仍然非常欣赏兰和律师百折不挠地极力欲窥视他人隐私的好奇心。”  

  在许身健看来,两人的这场隔空互掐,与双方采取的策略和双方的诉讼地位以及面对的舆论环境有关。  

  “首先,就诉讼地位而言,被害人尽管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是独立的当事人一方,但是,追究犯罪是侦控机关的重要职责,侦控机关有强大的力量去追究犯罪,而被告人一方只能借助于律师帮助去对抗侦控机关,律师要竭尽全力为被告人辩护从而争取主动。相对而言,被害人的代理律师的代理工作远不如辩护律师那样急切。”许身健分析道,“其次,就当下舆论而言,李家一方受到公众的唾弃,被害人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李家律师为了争取社会同情,扭转被动,自然会积极主动引起媒体关注。”  

  这或许也能解释兰和在接手李家法律顾问之后缘何动作频频。  

  在兰和的这盘棋中,有一步棋受到广泛关注——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一案。但同时,这步棋也让他在日后受到同行的诟病。  针对兰和为李家提供的招数,田参军很快在微博上把两条相关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和司法解释条文列了出来,文末还写了句“复习一下下”,暗讽李家律师和法律顾问不懂法。  

  结果显而易见,因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梦鸽的申请很快被海淀区法院驳回。兰和此时也遭到了许多法律人的质疑:“当事人可能不懂法,难道律师也不懂?”  

  对此,许身健认为:“梦鸽不是法律职业人员,她享有言论自由,当然,任何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兰和的职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律师职业行为规则,该行为不会受到职业惩戒,至于公众评价,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许身健强调,律师接受采访本身无可厚非,“至于披露的内容要受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的约束”。他还毫不避讳地表示,律师利用媒体的目的一般都是希望通过引导公众舆论影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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