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冰
“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
“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
“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连发“三问”振聋发聩,强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向全党发出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动员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作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勇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虎拍蝇雷霆万钧,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可以说,过去5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推进的5年,是管党治党取得前所未有成效的5年。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以上率下层层传导,严肃问责激发担当,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奏响了以责任促担当的时代强音。
明责:牵住“两个责任”牛鼻子
作为一个有8900多万名党员、450多万个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党要管党”谁来管?“从严治党”谁来治?
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明确提出了“两个责任”。
纲举则目张,执本而末从。
责任的明晰,使得管党治党千头万绪的工作有了抓手,改变了过去一些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履责尽责认识不清的问题,改变了过去“一说正风反腐就是纪委的事”“重业务轻党务,一俊遮百丑”“底下问题成串,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认识误区;纪委也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改变过去职能泛化、战线过长的状况,进一步聚焦主业,更好地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
“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
“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正本清源、抓住关键,就为何要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如何落实责任等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推进责任落实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践不断发展,认识愈加深化,制度应运而生。
2015年10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专门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作出处分规定。第一次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党内法规范畴。
2016年7月,首部聚焦问责工作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明确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为责任落实提供法规制度保障。
从首次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到进一步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剑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到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字内涵的不断扩展,不仅深化了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更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