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加强规范性文件违宪违法备案审查;从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到司法体制改革“猛药去疴”;从依法惩治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五年来,“法治”二字成为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坚实保障和强大的推进器。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15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今后几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成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关键词。
今年夏天,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放管服”改革专题督查组来到18个省区市,将政策和落实“对对账”。像这样一场“刀刃向内”的简政放权自我革命,正是这些年落实《刚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缩影。
据统计,国务院先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逐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同时,国务院分7批审议通过取消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
要将行政权力约束在制度笼子里,推进依法行政进入“快车道”,就必须推动全面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健全涵盖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在内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等等。
这些年来,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已在全国全面实行,并稳步推进试行负面清单制度,31个省级政府公布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政府职责一目了然。
2016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省级政府普遍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国务院部门和市县政府也在稳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正在建立,督促检查力度显著加强。
科学立法程序更严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科学立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确立了以人大立法为主导的立法机制。
通过调整立法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划在原有68件的基础上增加34件,共达102件。截至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