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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9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开城市的大门
外来劳动力能否落户大城市,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图/中新社
  制度下在政策上允许进城农民将其在家乡的宅基地对应的建设用地指标带进城,相应地增加流入地的建设用地,而其家乡则相对增加农业用地保有量。在这一过程中,创造就业更多的城市可以相应获得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发展工商业和住宅。同时,农民也通过这一“指标”将其宅基地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成了可以利用的资产,获得一笔资产性收入,以及城市户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得到充分利用,其产生的财政收入也可以被人口流出地的政府和居民所分享。

  不少人认为,这种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换保障(户籍)”是对农民的一种剥夺。但这种反对声音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一种资产如果不能交易,那它本质上就不是一种资产。当前要反对的是借助政府行政力量对于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剥夺,而不是要反对借助市场机制使得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得到符合其市场价值的补偿。以禁止市场交易的方式来保障农民,这是最为荒谬的逻辑,其结果恰恰是给不尊重权利的剥夺找到了借口。

  我建议所有反对农村土地改革的人们去听听农民怎么说。我曾经在重庆的一个贫困农村做调研,我问农民,如果有人说,不让土地交易和做抵押,是为了担心土地价值被低估,不利于保护农民,你们怎么看?其中一个农民当即反问,城里人可以用自己的房子来做抵押贷款,为什么农民的土地不可以?我看,这个反问真的需要反对农村土地改革的人们认真回答一下。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的教训是土地的大规模流转导致土地兼并,以及大量失地农民。这种看似深谙国情的观点完全不合时宜,中国早已经不是农业经济,农业占GDP的比重已经降到10%,经济创造就业的主体已经是城市经济,而且,研究显示,在规模更大、人均教育水平更高的城市,失业率更低。这就不奇怪了,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在新生代农民工中,选择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务工的比例为67.4%。在城市不断创造新的收入和就业的同时,农民对家乡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是转让,还是入股到农场和工厂,可以让其自由选择。这种“兼并”不是古代地主对农民土地的霸占,而是可以让农民分享收益的规模经济。

  有人以为,很多农民已经不愿意进城了。不要忘记,他们这样说,是因为当前存在难以逾越的户籍制度障碍。即便如此,统计局的调查仍然显示,在未来的打算上,接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分别有67.2%和63.2%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收入太低”和“住房问题”是制约在城市定居的重要困难和障碍。

  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越来越集中在大城市及其周围。世界历史走过的道路就是这样,并且目前仍然是在走这条路。数百年来,无数人期望走出一条不同的道路,但成功的尝试可以说为零。(作者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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