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市场可以准入,民营企业也必须时刻警惕。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或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时,民营企业的地位也不乐观。在2004年控制经济过热的基调下,江苏铁本倒下了,而同期有的国有企业扩大产能50%而安然无恙。同样的案例还包括陕北油田、山西煤矿等,引进的民营资本激活了当地产业,却被央企或当地国企强行并购,完全无视市场的逻辑。
国企民企两个市场
市场准入仅仅是民营企业被歧视的第一步。企业要经营,就需要考虑成本。虽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贯穿三十年的改革,但核心要素市场化仍然缓慢。以劳动力及土地为例,因为体制的便利,国有企业在吸引劳动力方面具备先天的优势,例如有落户指标、有评职称的渠道、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指标或集资建房;土地及资源的获取则更为容易,划拨、无偿提供比比皆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统计,按工业用地价格3%的比例计算工业土地租金,2001-2009年国有及其控股工业企业应纳地租25787亿元,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名义净利润总额的63.6%。新华书店等国有书店之所以可以运营,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地租几乎为零。
当然,最严重的要素障碍还属融资困境。这一困境体现在多个维度,首先是民营中小企业及创业型企业几乎得不到外部合规融资的可能,创业及经营资金几乎完全依赖于自筹或高利贷。抛开中小企业的自身问题,直接融资市场(公司债、创业板、企业股权柜台交易、私募基金等)的不健全是这一困境的主要原因。当前金融体系严重依赖商业银行,信贷是社会融资的主要渠道。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信贷融资结构,必然会倾向于向国有大中型企业、高资本投入的企业发放信贷。以服务业为主的轻资产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青睐,而它们在直接融资市场却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大型民企,也同样面临融资困境。当前利率受到严格管制,其主要目的就是降低国企的融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利率受到压抑,远低于出清状态的均衡利率,市场对信贷无疑处于过度需求。这时信贷无疑只能非价格配给,在商业银行大多是国有的情况下,非价格配给的信贷只有国有企业等根正苗红的企业才有资格获得。国有企业以低于市场真实利率获得的信贷,也即获得了名义利率与真实利率的价格优势。这一优势构成了国有企业相对民营企业的先天优势。据天则统计,国有工业企业平均实际利率为1.6%,而市场利率则估计为4.68%。若按照市场利率水平,国有工业企业同期需多支付27539亿元,占同期其名义净利润的68%。
以土地和资金成本这两项计算,国有企业无疑占了极大的优势。国有企业甚至还利用资金价格的优势进行扩张,打通产业链的上下游,进一步挤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之后,在江浙一带民营企业主动要求被国企并购、戴红帽子,看重的无非是国企的这些优势。
税收的制度性歧视
经过千辛万苦、企业正常运转后,民营企业还需要面对沉重的税收。近些年来国家税收增长迅速,从2005年的3万亿增长到2011年的10万亿,年均增长近20%,为同期GDP增速的2倍。这也意味着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不断增加。就具体的政策实施来看,民营面临比国企高的税负,在2010年3月的数据中显示,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992家国企的平均税负仅为10%,而同期民企的平均税负达到24%,高出国企14%。
在税收优惠更远逊于国有和外资企业,例如对技术开发费、技改的所得税抵扣,创办企业的所得税减免起征年份认定等。除此以外,国企还享受为数甚巨的财政补贴,如对石油系统的补贴,天则统计,从1994年至2006年,国家财政用于国企亏损的补贴达到了3653亿元。仅2007年至2009年的国有工业企业就获得财政补贴约为1943亿元。
由于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较低的起征门槛、较高的征缴力度以及“核定征收”的滥用,客观上造成中小企业的较高的税收负担。2011年10月浙江织里抗税事件深刻地映射了税负之重。除了林林总总的税及附加费与基金外,还有年检、卫生许可、牌照换证、报刊等行政收费与摊派,其总量并不弱于正规的税收。
市场的魔力在于优胜劣汰,在于技术、管理的创新与成本降低,以此提升社会的总福利。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民营企业激活了市场的竞争机制,是今天社会物质生活丰富的主要推手。但改革到今天,经济增长要得到进一步提升,就必须给民营企业一个更好的环境。因为市场准入和要素配置的扭曲,使得民营企业乐于模仿,而怠于核心竞争力的发掘;因为融资结构的约束,使得民间高利率借贷成为民企融资的主要渠道;因为市场准入的灰色地带,使得走关系、权钱交易成为拿项目的重要途径。所有这一切,背后所暗示的都是不健康的民营企业的制度性歧视。
要破除民营企业的制度性歧视,就需要知道它源于何处?一旦当国有企业代表的是政府而不是资本的所有者时,民企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歧视。从根本上破除民营企业的制度性歧视,就必须推进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
从短期及政策的可行性上来看,要改善民企的生存环境,决策层需要明确方向,将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提到与外资企业相同的位置上,全面复制引进外资的各项政策,这是短期内将口号喊到“天上”的民企促进政策“落地”的最佳途径,也是短时间内有效地整合、调整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及工作思路的最佳手段。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