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撰稿|陈良飞
8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济南中院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其他非法所得。
薄也成为继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之后,改革开放35年来第三名因为贪腐问题被司法审判的中央政治局委员。算上因腐败被判死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薄熙来是第四名获刑的国家级副职以上领导。
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在改革开放的头十年间,省部级干部落马的只有2人。第二个十年,落马的达到15 人。而2003年至2012年的最近十年,共有80余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8人以上。在整个35年的“打虎”史上,共有超过150名省部部级以上官员因贪腐行为遭到查处。
十八大之后的10个月间, “打虎”声急,先后有李春城、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王永春、蒋洁敏等8人,这一数字已经超过近十年年均落马高官数字。
梳理35年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的贪腐记录,遭查处人数持续增加、涉贪金额节节攀高已经屡见不鲜。除此之外,贪腐持续时间长、家庭腐败、带病提拔等成为了这些落马官员贪腐案的共同特性。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说,“在某种意义上,通过高官贪腐案件能够得出这样一个难以承认却不得不接受的结论:尽管反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李永忠认为,在反腐败与腐败的较量中,速度是关键。
贪腐数额节节高
2010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申请了《省部级干部腐败案例研究》科研课题,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名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进行剖析。
根据田国良的研究结论,与改革开放前期相比,随着时间推移,高官腐败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平均每例涉案金额由几万、几十万,发展到平均每例过千万,其中最高涉案金额近2亿元;涉案面由主要局限于经济领域,发展到不仅向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润丰厚、竞争激烈的经济领域各个层面延伸,而且触及司法、组织人事领域。
田凤山是从1995年2月起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的,而他的贪污行为就是从次年开始的,一直持续到他于2003年被双规。7年间,田凤山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
2010年被双规的原江西省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宋晨光从1996年开始担任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厅长、党组书记。两年后,他开始多次索取、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3万余元。
陈绍基的情况与田凤山类似。陈被法院指控的贪污时间是从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间。陈绍基在1991年到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