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约有48%的案主,在担任副省部级职务之前就开始了犯罪。
王昭耀的受贿史贯穿其整个仕途的升迁历程。1990年,在担任阜阳地委书记的次年,王昭耀就开始插手干部“职务升迁”。在29名为“升官”而行贿的人中,陆有朝是第一个向王昭耀行贿的。在收取了陆有朝7.9万元的贿赂后,王昭耀帮助他先后晋升为临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阜阳市政法委书记。从接受陆有朝贿赂首开先例,直至2005年春节在省政协副主席任上最后一次受贿,15年间,王昭耀受贿历史从未间断。特别是在1993年2月升迁至副省长后,王昭耀受贿次数和金额更是与日俱增。经统计,在704万余元的贿赂款中,至少有600万元是在王昭耀担任副省长后收受的;随着职务升迁,分管领域日益重要,王昭耀财路日宽。
2007年12月5日,临沂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何闽旭案。审理判决显示,何闽旭收受第一笔贿赂是在1994年。何闽旭在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期间,曾为浙江省诸暨市计委干部周世屏调至省劳动厅工作提供帮助。1994年春节前夕,已是浙江丽水地委副书记的何闽旭,在杭州家中收受了第一笔贿赂——5000元人民币。之后,何闽旭又两次收受周世屏贿赂,共计人民币1万元。
何闽旭由此开始他漫长的受贿历程。至2006年6月案发,何闽旭受贿时间长达12年,单笔收受数额从最初的数千元飙至索贿160万元。而这12年,也是何闽旭仕途得意、不断晋升的12年。
2010年落马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的贪污之路从8年前开始。刘卓志的“第一桶金”是帮企业担保贷款3000万收了20万元好处费。此后,刘卓志胃口渐开,“卖官”与染指矿业,是他共计817万余元贿金的两大来源。为了当上锡林浩特市市委书记,时任锡盟发改委主任牛志美共17次给刘卓志及其妻宋巍送去42万元人民币和3万美元,总折合64.686万元人民币。
王昭耀的受贿历史是15年,何闽旭的受贿时间是12年,刘卓志的受贿时间是8年。今年5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从1998年至2011年,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这些受贿行为跨越13年,横跨了黄胜自地级市市长升至山东省副省长的整个仕途过程。
刑上副国级
在35年的打虎史上,薄熙来、陈良宇和陈希同因为案发时位列政治局委员,无疑最引人注目。
1995年4月27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案件引咎辞职。同年9月28日,中央决定将陈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保留党籍,继续审查经济问题。1997年8月29日,中央决定开除陈希同党籍。
1998年2月27日,最高检察院决定逮捕陈希同。同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一审认定,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价值55.5万余元,犯贪污罪;纵容王宝森擅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处豪华别墅,吃住享乐,犯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6年。陈希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5月31日,陈希同保外就医,今年6月病亡。
自2006年7月5日开始,中央纪委在调查上海社保案时发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同年9月24日,中央决定免去其上海市委书记职务,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中纪委立案检查。
2007年7月26日,中央对陈良宇予以开除党籍(2007年10月确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8年4月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