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规定,在童模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使用童模超过一周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导致童模辍学或变相辍学;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不得让儿童穿戴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或引导儿童做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动作、行为;不得以殴打、谩骂等虐待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意见》还明确,拍摄场所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确保童模活动健康开展。
最高检认为,检察机关牵头建立的童模保护机制,共同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
“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问题、童工问题等权利保护方面履职不到位的,将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纠正,对超期拒不整改纠正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道。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发展,童模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部门和监管部门有必要对这个新兴市场和新兴事物作出反应,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意见》虽然只是一个地方性的规定,但这个规定的出台还是比较具有开拓性的,能起到一个引领性、指导性的作用”。
采访中,田相夏特别提到童模活动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的规定。“童模的人格尊严受到保护,是《意见》的亮点之一。还比如说,对于落选童模的心理健康,应该如何开展教育应对以排除他们的受挫感,如何开展心理疏导等,这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行业协会自律
随着报道的深入,童模行业的内幕渐渐被掀开。这些童模的工作量有多大?有报道称,每天拍摄7-10小时甚至更长,且经常如此。童模的劳动强度一点不比成人低,平均一天拍100套衣服,还要摆出各种姿势和笑脸。一家摄影基地负责人则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在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从事模特的小孩至少有1000多人。而受欢迎的童模,日收入可能过万。
然而,童模的工作真的如看起来那么风光吗?
在一张张美丽可爱的笑脸背后,或许隐藏着数不清的眼泪。这些孩子都不到14岁,最小甚至只有两三岁,无法正常上学。儿童的天性使他们无法忍受这种长时间的工作,但只要稍有不耐烦或开小差,就可能会遭到谩骂甚至体罚,而这些往往都来自自己的至亲。
“当务之急是进行行业整顿,各地相关部门对童模行业进行彻底清查,对管辖范围摸清实际情况。”田相夏建议,对购买童模拍摄服务的广告公司、经纪公司、店家等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或进行一定的经营范围限制,规范拍摄行为和场所。
田相夏告诉记者,目前童模行业缺少专业的行业协会进行管理,我国现存的法律对儿童从事模特工作以及儿童参与其他商业活动也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童模行业正处在野蛮生长状态,“应尽快成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让其形成一定的规章制度,规范用工”。
此外,高强度工作模式、过长的拍摄时间、被商业化甚至荒废学业等问题也普遍存在。田相夏补充道:“童模的休息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