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推出购置30万欧元以上房产可办理全家欧盟绿卡的政策。申请人无需证明投资资金来源,无需经商背景,无语言要求,申请人只要每两年赴塞浦路斯一次,永居签证就不会被取消。
斯洛伐克
申请斯洛伐克移民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购买政府指定的15万欧元的房产;其次,申请人需要在斯洛伐克注册成立一家公司,成立公司需缴纳注册费3000欧元,其余事务由当地的律师进行办理。
拉脱维亚
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以外地区只要购买7.5万欧元的房产,或在里加地区购买
15万欧元的房产,即可申请移民。无需资产证明,无“移民监”和语言要求。
美国
EB-5投资移民法案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推出,基本要求是全额投资达100万美元、创造10个就业机会。后来,条件降低到在美国的不发达地区投资50万美元、创造10个就业机会。
加拿大
加拿大投资移民项目要求申请人在过去5年内有2年的高级管理经验,同时,证明家庭拥有合法资产160万加元,或投资政府担保的基金80万加元,5年后无利息返还本金,或一次性投资无返还的20万加元。这一项目目前暂停。
作为输出地的中国
2010年,我国对世界主要移民国家(美、加、澳、新)投资移民共7255人,加拿大62.6%的投资移民为中国人;
2011年我国对美、澳、新三国投资移民6092人,全部为第一来源国。
新加坡
须证明个人资产达2000万新元以上,投资250万新元,但无需追查资金来源,申请人无年龄、学历、英语要求等限制,无移民监管要求和居住要求,直接取得永久居住权,投资者可以常住中国。
中国(香港)
资产要求是两年持续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币的个人净资产。定居香港的优势在于,华语环境容易融入、税制简单、税率低、经商环境好等,而且很容易向世界其他国家移民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