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天龙说,他在美国求学期间的法学导师就是FACTA法案的起草者之一。拟定细则的原因之一是收紧税袋,防止纳税人因瞒报或虚报海外资产而造成美国的税源流失。在海外国家设立办公室,也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报税提供服务,以及与政府机构间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反腐不是IRS设立北京站的原因,但是迎合了中国民众希望对新富阶层进行监控的心理。
中国未必人财两失
前建设银行副行长陈佐夫曾说,中国管理层的精英,通过办投资移民带走了大量财富,仅2009年我们国家就有3000人投资移民到美国和加拿大,他们投资的总额超过了80亿人民币。若再加上人民币比较热门的地区,2009年的统计,移民带出去的资金就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
比照他的说法,蓝皮书中“近3年至少有170亿元人民币资金流向国外”的说法就是相当保守的统计。人才与资产向海外转移的现象让不少人担心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力。
“移民出去并不意味着资产全部转移出去了。中国潜在的投资能力在海外得到发挥后,有企业主通过资金腾挪在中国再扩大投资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还有移民出去后还有返程投资的过程。”胡天龙指出,投资移民,是用投资的方式达到移民的目的,用移民的途径来实现投资的回报,而很多人片面地看到投资移民只是资本的流通,没看到人员的流入和投资盈余的流入。
正如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所说:温州老板好多都变成了外国人,但他们的生意没移走。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丁学良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富人想移民,但至少从目前来看,富人移民并不等同于资金外流。研究发现,至少2/3的人还是把钱通过其他的名义和新的渠道再投资到中国大陆,只是把身份转移到国外,重新分析一下移民国家的投资环境和大陆的投资环境,大部分人还是会在大陆投资。
把整个事业平台搬到海外的人很少,因为欧美的萧条经济不会给他们提供太多机会。“国家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中国企业家做生意的话还是会和中国有关,选择熟悉的行业和地区做业务,那么资产就不算流失。”移民法学者、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刘国福对《新民周刊》表示。至于在国内挣了钱就想金盆洗手、从此跑到海外逍遥享福的人,所带走的财富也算不上“资本”。 “资产外流只是一个表象。人口移动会带动迁移国之间的进出口经济,尤其是消费能力强的高素质人口对母国商品消费需求旺盛。”刘国福提醒,“还要看到中国还是很大的移民汇款接收国。”
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年排在世界前10位的国际移民输出大国中,墨西哥、印度、中国、法国和菲律宾5个国家是接受国际移民汇款最多的国家,汇款总额达到1658亿美元。
《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称,2012年发展中国家的侨汇高达4060亿美元,比前年增长了6.5%,占全球侨汇的94%。2012年全球的侨汇达到了5340亿美元。可见,侨汇成为移民输出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经济来源。
“我们现在单向移出过多,应该采取方法呼吁回流,关注如何吸引别人进来投资,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潜在群体。”胡天龙认为,这方面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就相当于一种逆流的“招商引资”。2012年,EB-5已经为美国募集超过20亿美元资金,并创造4万多个工作岗位。
对于公众所担心的贪官携款潜逃海外的现象,刘国福曾建议,国家可以完善目前反洗钱、个人携带外汇出境、个人结售汇、官员财产公开、官员出境申报等方面的规定,用法律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