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与垃圾分类回收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规范文件在提到关于垃圾分类的问题时,都只明确了大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对于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分为几类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给工作真正落实带来很大难度。2017年11月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中就明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了多年,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尽管北京、广州、上海等地的垃圾分类地方法规相继出台,但上位法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立法中的严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因此,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就建议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这部法律能否成功出台,助推全国垃圾分类,也成为众人的关切。
众人携手共创“有法无烟”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提醒您:健康千万条,戒烟第一条。”2019年3月1日晚,上海陆家嘴的高楼电子屏上出现了这样的文字;同一时间,黄浦江对岸的“浦西第一高楼”外墙上也遥相呼应:“无烟上海,携手共建”。
控烟受到关注,当然并不仅仅表现在被称为“最严控烟令”的上海新版控烟条例实施2周年节点的这次“借热点”。实际上,在最近的一年中,控烟这项关系亿万民众健康权益的工作,真正成为全国多地推进的热点:上海严格落实新版控烟条例监督执法、强化共治,违法吸烟发生率进一步下降;《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城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时代;杭州控烟条例的“升级版”在2019年的元旦正式实施;深圳控烟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武汉将制定当地的控烟条例纳入2019年的立法计划……
各地加大控烟力度、维护公众健康的同时,新的挑战也在浮现。近年来,电子烟顶着“戒烟神器”之名,瞄准青少年人群把抽电子烟包装成“酷”“潮”生活方式,发展势头在国内如雨后春笋。尤其是近几个月,许多资本力量纷纷开始在电子烟布局,例如罗永浩等人都开始为其站台,它带来的问题已经到了不可回避的地步。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教授向《新民周刊》记者表示:电子烟有害公众健康,它更不是推荐的戒烟手段,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明确结论。然而,由于电子烟是近年来涌现的“新鲜事物”,该结论的认知度并不高。
她介绍,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于2018年在线随机抽样调查了1023位医务人员对电子烟的认知情况,被调查者在全国各地及各级医疗机构都有分布。结果显示,有45%的受访医务人员忽略了电子烟造成的健康风险,认同“电子烟危害健康”“电子烟可能具有成瘾性”的均不足半数。虽然世界卫生组织并不认可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推荐产品,但调查中仍有66.8%的受访医务人员认可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连医务人员都有较多人对电子烟的认识存在误区,其他人群的情况就更令人担忧,尤其是目前电子烟厂商的广告宣传攻势愈演愈烈,公众很容易被误导掉入健康陷阱。”
面对这样的新情况,地方立法也作出了应对。刚实施不久的杭州新版控烟条例中,就明确将电子烟的使用也纳入了室内公共场所的禁止范围。对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乡治理与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方洁在一次研讨会上透露:在杭州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的初期,并未将对电子烟的管控纳入条例内容;政府法制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将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新型烟草制品也纳入管控范围,相关方面很快达成共识。正在修订过程中的深圳控烟条例,也考虑把电子烟纳入监管。“尽管电子烟还存在缺乏行业标准、监管主体不明等问题,但从保护公众健康尤其是青少年健康的角度出发,纳入控烟条例是非常必要的。”深圳市控烟协会常务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