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与国内旅游市场需求呈显著正相关,每增加一处世界遗产,将会吸引国内游客1932.19万人次。
游收入是16亿元,申遗成功后,门票立刻从98元涨到169元,翌年风景区收入就提升到21.83亿元。
不可否认,世界遗产对于区域的经济拉动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国内很多城镇乡村,依靠申请自然遗产拉动了GDP增长。1994年河北承德避暑山庄申遗成功,到2013年旅游收入14.6亿元,占当地GDP的7.97%,而此前承德的经济基础薄弱,全市8个区县有6个是国家级贫困县。类似例子促使许多地方政府以申遗成功后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乃至政绩的提升为主要考量,忽视了申遗成功后的相关国际规定,不仅未展开后续保护工作,反而将申遗视为摇钱树,结果是游客数量激增,导致自然环境和历史文物不胜负荷。如此,所谓的“申遗”成功之日,反而变成了遗产遭到严重破坏之时。
对此,中国著名作家冯骥才曾经表示痛心疾首,呼吁将“申遗”改为“审遗”,以此提醒地方政府对世界遗产要认真负责。
申遗的根本目的应是护遗
申遗成功后,应该唤醒的是更广泛的生态敬畏意识,而不是唤起“竭泽而渔”的开发欲。如果申遗成功后的大开发非但没能保护、反而是为盈利而破坏了珍贵资源,就与世遗保护原则背道而驰。坐拥“世遗”金字招牌的张家界就曾因“超容开发”被联合国遗产委员会亮“黄牌”警告。而为了“摘黄”,恢复武陵源的自然风貌,当地政府不得不将景区内近34万平方米建筑物全部拆除,此举花费数亿元,比已获得的经济收益高出数倍,得不偿失。
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商业开发并不矛盾。对世界遗产进行一定的旅游开发本没有问题,但一定要将保护放在第一位。可以说,如果没有之前的保护,鼓浪屿、可可西里就不可能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名录,现在得到了这样的荣誉,更应该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开发利用放在第一位。因此,景区与地方政府要更加清醒和理性,多一点反思和审慎的态度,树立一种责任和危机意识,掌握好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度”。 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珍贵世界遗产资源的永续利
用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所有世界遗产地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事实上,在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之路上,国内已经有不少成功的案例。比如杭州西湖的申遗之路,“保护”这一主题词始终闪现,更贴合世界遗产保护题中应有之义:申遗实际上是对遗产保护的过程。人民网2011年曾对此做过报道,当时的数据显示,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连续实施9年来,完成了保护西湖的“加减法”:累计拆除违章违法建筑、没有保留价值的建筑60万平方米,恢复西湖水面0.9平方公里;西湖平均水深由疏浚前的1.65米,增加到2.5米,水质透明度从50厘米提高至73厘米;通过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利用,坚持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原则,恢复、重建、修缮了180余处人文景点。杭州十余年持续不断投入西湖综合保护,绝不仅仅“产出”了中国第41处、浙江省第1处世界遗产,更产出了“不设围墙和门票”、惠及杭州百姓及国内外游客的良好生态环境、绿色开放大公园。独特的“免费西湖”路子,做大了杭州旅游的“蛋糕”,这种良性循环,也给西湖保护、免费开放注入了持续的动力和保障。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明确给出了最基本的大政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很好地解读了遗产保护与活用的辩证关系。在各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中,都会涉及文化遗产的多种价值问题,比如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或是纪念价值等,但几乎都没有提及经济价值。这当然不是因为立法者的疏忽,而是与其他价值相比,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似乎并不那么重要了。当然这并不是反对让文化遗产发挥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将文化遗产本末倒置,当成当地政府或某些利益集团的要钱工具,就大错特错。
未来,更积极地参与全球遗产治理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杜越说,中国世界遗产保护已进入新阶段。未来中国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全球遗产治理,动员包括高校学者在内的各方力量,加大原汁原味保护力度和高水平展示力度,进一步推动国际合作。
对于政府加强对世界遗产的治理,很多业内专家都提出过不少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呼吁强化国家对遗产地工作的协调领导管理,国家要成立由相关管理部门联合组成的协调领导机构,权威地指导各世界遗产地开展工作,并对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和最终决策;同时理顺地方政府与遗产地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要给予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对内对外的统一管理权,特别是应赋予其必要的执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