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20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许崇德站在怀仁堂的走廊上,见证了全过程。
为港澳回归贡献智慧
如果说制定“五四宪法”时还只是做辅助工作,1982年修宪,许崇德则是全程参与、“一统到底”。1982年12月4日表决通过的“八二宪法”和后来的四个修正案,构成了我国现行宪法。与过去的宪法相比,“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并专门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开风气之先的重要原则和理念。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部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逐步完善和国家法治的进步起到了关键的基石作用。
完成1982年的宪法起草工作后,许崇德接到了彭真委员长新的任务:起草香港特区基本法。经过一段时间集中学习,许崇德等五位起草委员赴港实地调研。在港期间,起草委员们与工商、金融、航运、法律、教育、科技、文化等各界人士座谈,座谈会一天开两三场,甚为紧张。他们还深入工厂、码头、学校、医院、新界农村参访,并拜访了总督府,旁听了立法局会议和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了解香港司法制度的运转。
许崇德后来总结,起草香港基本法,既是立法工作、统战工作,又是外事工作、群众工作。经过五年殚精竭虑起草制定,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区基本法。那天,列席会议的许崇德目睹法律通过,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当即写下两首七绝。其中一首写道:“银灯闪闪比繁星,喜乐洋洋溢四厅。百五十年蒙国耻,扫开瘴雾见山青。”
此后,许崇德又受命参加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并先后担任香港特区筹委会委员和澳门特区筹委会委员,为港澳回归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事实上,自1987年以来,许崇德培养了50多位博士。其中,有当今宪法行政法学界的骨干力量,包括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韩大元、胡锦光、莫于川、李元起等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振民、余凌云等教授;同时,还有慕名而来的港澳台学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