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连连升级,助推养老家政
据全国老龄办2014年发布的《十城市万名老年人居家养老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中,老年餐桌和家政服务需求强烈,比例高达42.2%和33.3%;老年人对康复服务、长期照料的需求也不断增长,比例达到了21.4%和20.6%。
为解决眼下的“养老保姆荒”,有些家政公司已经开始为“养老阿姨”提供各种优惠服务,例如免费培训、减免各项服务费等。
但要想真正缓解这一困境,除了家庭自身和家政公司外,恐怕还需要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并积极推动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进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体系。
“在家养老不等于居家养老。”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曾对媒体表示,传统的家庭养老,是由家庭提供所有的养老服务。由于家庭小型化等因素,现代家庭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这种养老需求了,“需要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再送到家,这是现代意义的居家养老。”
实际上,国家这几年为扶持养老服务业也是“大招不断”。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业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互动发展的思路,强调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陆续出台了居家社区养老补贴、信息化平台、购买服务等措施。为减轻养老负担,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截至2015年,31个省(区、市)均出台了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全国有19个省份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23个省份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为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支持,2009至2012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累计利用中央财政资金27亿元,培育300家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和400多家中小企业;2014至2015年,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在山东、吉林等8个地区开展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试点,以基金运作模式,带动社会投资养老产业的发展。下一步,将结合养老试点工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建设,增强企业发展空间和发展活力。
2015年,民政部联合发改委等9部门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教育、物业服务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2016年7月,更是三大政策接连发布:先是民政部公布了其与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将发展养老服务列入5项主要任务之一;两天后,人社部发文《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随后,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并明确了试点资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7个重点领域。
如今,紧跟“互联网+”新趋势,家政服务业也在谋求从传统模式转型,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在互联网+的推动下,新型的居家养老服务业或许会令人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