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后来的张爱玲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倒把“不需要佣人”当作公寓的一大优点来写:“恐怕只有女人能够充份了解公寓生活的特殊优点:佣人问题不那么严重。生活程度这么高,即使雇得起人,也得准备着受气。在公寓里‘居家过日子’是比较简单的事。找个清洁公司每隔两星期来大扫除一下,也就用不着打杂的了。没有佣人,也是人生一快。抛开一切平等的原则不讲,吃饭的时候如果有个还没吃过饭的人立在一边眼睁睁望着,等着为你添饭,虽不至于使人食不下咽,多少有些讨厌。”
鲁迅:她懂得许多规矩
而在鲁迅家里,女佣“长妈妈”也并不一直都是家人般的存在:“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在《阿长与山海经》里,鲁迅如此写道,“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不过,当鲁迅心心念念绘图本《山海经》的时候,长妈妈又会给他弄来:“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只是,直到长妈妈39岁就去世,鲁迅也终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里,鲁迅再一次提到这位“长妈妈”:“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
这样的故事,直到现在都还在续写:前不久传遍朋友圈的《我是范雨素》,就出自一位从湖北到北京打工、做育儿保姆的女佣范雨素之手:“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我运气真好,我做育儿嫂的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男雇主的夫人生的两个孩子,已是成年人了。我是给男雇主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来到帝都的新时代保姆和从前几乎没有多少两样:生活困难,缺少技能,丈夫没出息,不能忍受乡村生活的艰苦枯燥,自己的孩子撇在一边只能偶尔兼顾……如范雨素所写:“小婴儿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我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这时,我就想起我在皮村的两个女儿。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她俩会做噩梦吗?会哭?想着想着,潸然泪下。还好是半夜三更,没人看见。”
在作家笔下,在现实生活里,保姆仿佛都是这样的女性——她们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却乐于传播家族邻里间的小道八卦;她们懂得许多规矩礼俗野史奇闻,并不能教会自己许多知识,却像是少年时的第一间社会学堂;她们同样大多有自己的小孩,常要背井离乡,抛夫弃子,其中辛苦不为人知;她们往往没有被生活那么地善待过,却多数善心一片,对待乳儿如同己出,即使“小奸小坏”,也不过是人性的正常范围,并不因为身份地位卑下就动了邪念,起了杀心——这个放火杀人的锅,应该由个别的阴暗人性来背,而不是由保姆这个社会分工角色来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