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罗兹·墨菲在《亚洲史》中这样写道:“在许多方面,宋在中国都是个最令人激动的时代,它统辖着一个前所未见的发展、创新和文化繁盛期……从很多方面来看,宋朝算得上一个政治清明、繁荣和创新的黄金时代。”
税收反映经济结构变化
宋代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另一大标识是,大城市诸如汴梁以及之后的临安等,出现了施药局、慈幼局、养济院、漏泽园等福利设施,这又是城市接近现代化的表现。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愈发接近近代化。与此同时,许多迁入城市定居的人口,与传统的农业人口必须区分开来。陈江教授告诉记者:“由于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不匹配,到了唐代中期已经开始施行《两税法》。”所谓《两税法》,主要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而到了宋代,城市工商业兴盛,工商业的税收大大增加。据《文献通考》记载,宋真宗天禧末年亦即公元1021年,赋税总收入为5723万贯,其中两税为2762万贯,占税收总收入的48%,其他税入为2936万贯,占52%。可见,当时其他税收开始超过两税。宋仁宗庆历时期,亦即公元1041年以后,商税年收入已可达1975万贯,酒税年收入可达1710万贯,盐税年收入则达715万贯。这三项合计4400万贯,已超过农业两税收入。
至于宋朝时的酒税,甚至某种程度上带来了“上海”这一

